为加强计算机密码通信系统使用管理工作,确保密码绝对安全和密码通信绝对畅通,结合我校实际,特规定如下:
一、系统使用
1、计算机密码通信系统,可传发机密级以下(含机密)的文电、信息;装备专用核心密码设备的单位,必要时,经省委机要局批准,也可传发内容紧急的绝密文电。
2、计算机密码通信系统,必须由机要人员操作使用,严禁非机要人员操作使用。
3、机要人员要严格执行系统操作规程,杜绝因操作不当而造成系统损坏。
4、上班时间,机要人员必须打开计算机密码通信系统,注意收听系统电报提示音,听到提示音后要及时上机操作;下班时间及双休日和节日,机要人员必须确保能随时联系得上,确保任何时候、任何情况下能够及时准确、安全保密地接收和办理电报。
5、收发电报完毕后要认真检查,发报方及时检查是否成功将电报发出,收报方是否签收;收报方要认真检查电报内容,确定准确无误后及时向发报方签收。
二、系统管理
1、密码设备(含计算机、打印机)只能用于密码通信,不得挪作它用和外借,更不允许利用密码通信系统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和公众利益的活动。
2、密码设备(包括计算机、读写器及IC卡)必须放置在专用保险桌内。
3、机要人员要坚持对密码、密码设备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,一般每天检查一次,确保密码和密码设备始终处于严密监控之下。发现有失泄密情况时,应立即停止使用,并及时报告校领导和省委机要局。
4、严禁将计算机密码通信系统与本单位局域网和社会公众网(如国际互联网)连接。
5、计算机密码通信系统用户,不得非法攻击密码及密码设备;不得随意更新系统版本和修改系统参数;不得任意安装和删除计算机软件;不得在计算机上运行外来软件;不得在计算机上玩电子游戏、看娱乐光盘、拷贝盗版软件。
6、切实防范计算机病毒,经常运行杀毒软件对系统进行检查,确保计算机不带病毒进行密码通信。软盘和优盘在使用前一定要进行病毒检测,对携带病毒的在未排除病毒之前,严禁在系统上使用。
7、发现密码通信系统不正常时,要及时向省委机要局报告,由省委机要局派人检修,不得送外单位检修。
三、机房管理
1、计算机密码通信系统设置在单独机房内,必须配备放置文件的保险柜、放置密码设备的专用保险桌,必须安装铁门、空调器、安全报警装置及其它安全设施。
2、未经批准,不得让无关人员进入机房,不得在机房内拍照、录像,不得公开或在个人资料中泄露对密码设备的配置和使用情况。
3、未经批准,不得随意拆卸、调换各种密码通信设备。
4、必须配备长延时UPS电源,确保电压稳定和密码通信系统正常工作,避免因电压不正常或停电等情况而中断通信或损坏设备。
5、必须保持机房整洁卫生,严禁堆放杂物,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机房。
6、下班前,机要人员要清理好办公桌上的所有密件并存放好。下班时应关好各种电源开好,锁好橱柜,关好门窗。